第3章 第 3 章(2 / 2)
又斜睨了眼应隐的礼服:“这么漂亮的高定,宋时璋让你首穿,我看是想昭告天下。”
应隐正为此心烦,索性赌气不说了。
过了会儿,大约是眼见她身边来恭维攀谈的男人不断,宋时璋撇下阮曳走了过来。
“怎么不来找我?”他问,语气温柔。
张乘晚识趣地借故走开了,应隐抿唇笑:“看你在忙。”
宋时璋当她吃阮曳的醋,心里很受用。
水晶灯辉清透温暖,寻常的姿色也被照得华丽,何况他眼前的人。他仔细端详,分明是卸过了妆,现在只是略施粉黛,却反衬得五官清丽不俗,一双红唇与黑色卷发相得益彰,东方式的慵懒。
应隐等着宋时璋质问她为什么要出去淋雨,但他什么也没问,只说:“裙子衬你。”
迈巴赫里的男人也说这话,应隐记起,目光柔和,唇角莞尔。
这番显而易见的走神刺眼,宋时璋沉了语气:“怎么不问我刚刚为什么跟小阮走了?”
应隐心想这又有什么好问的,腿长在你身上,问问就能把你绑住了。不过她也知道宋时璋想跟她玩一些吃醋耍性的情绪,就把心里话直白地说了:“问一问有什么用?难道问一问,下次你就不走了?”
宋时璋果然眼神微眯,舒坦到的模样。侍应生举着托盘经过,他取下两杯酒,递了应隐一杯:“既然到了,陪我去敬杯酒。”
客人跟东道主敬酒是情理之中,宋时璋却另有它意。穿越半个宴会厅的距离,他若无其事地开口:“听说你曾经在陈又涵身上下过功夫。”
不知道什么时候的陈年往事了,也亏他记得起。应隐不动声色地深呼吸,语气里恰到好处地带一些懊悔:“让您见笑了,那时候不懂事。”
“据我所知,他那时候已经戴上了婚戒。”
应隐真尴尬起来:“陈总风流在外,我以为他是戴着玩,或者……开放式关系。”
她不知道宋时璋搞哪一出,把这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翻出来鞭尸。何况她有贼心没贼胆,不过看狗男人多金又够帅,一时上头想征服,要是陈又涵真应了她,恐怕她逃得比谁都快。
毕竟……她又没那方面的经验,怎么可能真随随便便爬了床。
宋时璋垂首瞥她:“我在婚时,怎么不见你在我身上下功夫?”
应隐心中警铃大作,听到宋时璋似笑非笑问出后半句:“怎么,你是觉得我没有他生得好,还是在我身上特别有道德底线?”
就算是个傻子,也该直觉到宋时璋非同寻常的醋意和怒意了。
邀她做女伴却不告知、现场临时逼她换衣服、高定全球首穿——今天所有的一切,原来都是为了在陈又涵面前宣誓主权找回场子。应隐恍然大悟,心也跟着咯噔了一声——
宋时璋疯了,他真当她是他的!
宋时璋喜欢她的聪明,但厌烦她的不安分和心高气傲。他看着斜前方站在陈又涵身边的男人,冷冷地笑了笑。他是没想到,只是对她跑去淋雨的举动略施惩罚、晾她一晾,她就见缝插针地攀上了另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
“你怎么会跟他一起进来?”他不指名道姓,但彼此心知肚明。
应隐实话实说:“我说了你又要不信,你丢下我一个,刚好遇到他,他说迷路了,我就带他进来。”
雨中邂逅,送伞情谊,那张擦过她赤身裸体的披肩,她只字不提。
宋时璋沉默着走完了接下来的路,像是在斟酌应隐话里的可信度。
越靠近东道主身边,应隐的心跳就莫名越是激烈。香槟杯的高脚被捂热,她掌心、指间都潮得厉害,几乎执不住那轻薄的水晶杯。
·
直到两人站定,商邵才结束了与身边人的交谈,转过脸,眸光回正,轻轻地低瞥在应隐身上。
宋时璋先跟陈又涵碰杯寒暄:“有段时间不见了,Vic。”
两人客套地碰了碰肩后,他自然而然地转向另一边,对商邵举杯致意,问道:“这位是?”
他当然猜得到是谁,只等陈又涵引荐。陈又涵刚想说话,商邵却先开口,唇角漫不经心的笑意:“lady first,不如先介绍在场的唯一女士。”
宋时璋顿了一顿,揽过应隐的肩膀:“这位是应隐,应小姐,”随即佯装笑谈般问:“刚才你们一起进来的,怎么,竟然是不认识的?”
商邵至此才真正叫了应隐一声:“应小姐。”
他多过分,早知她名字,偏偏要等人正式介绍,才纡尊降贵地叫她一声。
应隐只当自己名气没那么重,所以眼前男人才不认识她。她满脸堆起漂亮假笑,正想周旋几句,便听对面之人一把低沉的嗓音,冷冷淡淡地夸她:“应小姐今晚光彩照人。”
被人夸漂亮这种话,应隐一天能听八百句,没道理仅凭“光彩照人”四字就让她脸红的。
但她确实脸上升温,甚至有些无所适从起来,像被人第一次夸。
宋时璋低头含情脉脉看着应隐,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怎么,将手也轻轻地贴在了应隐的腰肢曲线上,低语:“还不谢谢回去?”
应隐浑身都僵住,呼吸不稳,以至于杯中的香槟酒也跟着轻晃。
“谢谢——”她卡壳:“……这位有眼光的先生。”
商邵在今天宴会上第一次笑出了声。他垂首笑了笑,伸出手,眸光越过旁人,意味深长地径直望她:“幸会,商邵。”
应隐脸上假笑顷刻间消失殆尽,整个人都呆滞住。
哪个商,哪个邵?
这世界上或许有很多同名同姓的商邵,但绝没有第二个商邵有这样的排场,总是最迟到场,保镖开道,众星拱月。
直到商邵冲她点了下下巴,她才如梦初醒,笨蛋般地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心宽厚干燥,越衬得她掌心微潮,似心中有鬼。
可她心中有什么鬼呢?到处造谣这位大少爷“其貌不扬”,应该……罪不至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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