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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公司赶到医院来陪我的时候,我真的有一瞬间下定了决心,觉得以后他如果遇到了什么问题,我也会尽可能陪着他,可以的话也试着帮他解决。

但宋恒焉不需要。

我有点明白了,宋恒焉对我就像在养一只小狗,只要小狗漂亮可爱听话懂事,他就愿意伸出手摸一摸,愿意给小狗搭建更舒适的窝,愿意在小狗生病的时候照顾对方。

但再懂事的小狗也只是宠物而已,如果在他不舒服的时候,小狗叼着球爬上了床,想用自己的方式给他一点安慰,他就会觉得很无言,很好笑,很荒唐。

某种程度上,或许他还会觉得这团毛绒绒的东西看上去没有平时可爱了,因为太过缠人和烦人。

我没什么好纠缠的。他不要,我就不会死皮赖脸地去给,虽然我脸皮相比起我哥算是厚的了,但万幸,我是个非常识相的人。

学会看眼色,学会根据周围的环境调整自己的表情和反应,不要做惹人嫌的事,不要在不合时宜的时候说不合时宜的话。

这些我都很早就学会了。在还没和宋恒焉结婚前,我就一清二楚了。

第二天一醒来,我就收到了宋恒焉的消息,问我能不能帮他带几件外套去他公司。

举手之劳,也就是时间上赶了点,但我没有要拒绝他的理由。

因为时间还早,公司里冷冷清清的,我一路走到他的办公室,敲了敲门。

“进来。”

宋恒焉的脸有点红,这是我第一眼注意到的。幸亏他生得美,就算这么不舒服了,也还是个病美人。

“还好吗?”

他点点头,把几件外套接过去。

办公室空调开得不大,也不知道他要这几件外套干什么,但那也和我没关系。“那我先走了。”

手腕被宋恒焉拽住,他的语气几乎称得上是虚弱了,“……先别走。”

看他这个病西施的模样,我也没法说“再不走我就要迟到了”这样的话。

我坐下来,尽量收好我的信息素,因为像我这种Omega,释放信息素并不能让宋恒焉感到舒服,相反他会更加燥热不适。

宋恒焉大概真的很难受,脑袋倚在我的肩膀上,楚楚可怜的,“头好烫。”

我叹了口气,也懒得再和他计较他昨天夜不归宿的事,起身想去找个冰袋过来。

他看着虚弱,手劲倒是一点不小,我挣都挣不开,“我去拿个冰袋……”

“别走。”

和易感期的Alpha说什么都是白搭,我无语凝噎地坐在沙发上,“这么难受,昨天怎么不回家休息?”

宋恒焉的脑袋在我肩膀上蹭来蹭去,头发扫过我的脖颈,痒得我一哆嗦。

他好一会没出声,过了片刻才回答,“你会讨厌。”

我不明所以,“我讨厌什么?”

“你讨厌Alpha。”

回旋镖忽然扎到我背上,我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这一切是多么幽默的一个乌龙。

我确实说过我讨厌Alpha,而且最讨厌靠下半身思考的Alpha,在我和宋恒焉结婚的那晚。

但我没料到宋恒焉会这么放在心上,我以为他随便听一听就忘了呢。

“所以你……不是为了要躲我?”

宋恒焉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揽住了我的腰,语气听起来几乎有点可怜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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