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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话:“对,天都黑了你们这是……是去吃晚饭?”

好的没错就是这样,我这么一问他们再这么一答我们就可以说再见了。

“已经吃过了,我明天的飞机回伦敦,今晚算是最后聚聚,”郁泽安对我出现在这里仍有些惊讶,也不知还是我嫉妒心作祟,硬是把他的笑里面解读出了勉强的意思。

抛开这些一万个人里面有一万个答案的心理活动,郁泽安的回答起码在我意料之内,我应和着点头,然后飞速地吐出我的告别词:“这样啊,那有机会下次见,我先回……”

“裴南,你要不一起去吧,上次我们俩先回去了没去成酒吧,今晚就当随便喝两杯。”陆知昀也笑,不怀好意的那种,阴恻恻地就像是阴天时间长,太久没有见过太阳却乏维生素D才能露出微笑。

我直觉上想要露出一个同样暗含深意的微笑来拒绝,但我岂能看不出陆知昀正在拼命对我使眼色,好吧,实话说我现在正闲,考试周之前把所有东西已经复习完还留有余裕。另一方面,郁泽安见多识广的,其实是个不错的聊天对象。

再者,我还的确没有去过爱丁堡的酒吧,就当我突发奇想吧。我愣了一下,扫人性质的话最终也没说出口:“好啊,那就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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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泽安已经提前在酒吧订好了位置,就在Cowgate的地下。

那里算得上是出名的酒吧一条街,其实我想来看看很久了,只不过听说晚上并没有那么安全,万圣之后更是天黑了都有些不敢走,加上我对自己称得上是一杯倒的酒量的了解,实在是不放心,导致这么几个月都没来过。

它的入口像个中世纪地窖,红砖铺成的拱形顶,我跟着陆知昀穿过下雨过后还未干透的潮湿石阶时,抬头便看见上方霓虹灯管拼出歪扭的字母:Whit’s fur ye’ll no go by ye。

然而并不是英语,引得我在心里忍不住默念了一遍。我偷偷拽了拽陆知昀的衣角,音量却控制得能让他们两个都听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

陆知昀爱莫能助的对我一摊手,还是郁泽安,他停下来回忆了片刻,不过也没想出确切的答案,只是和我说:“我记得是个苏格兰谚语,翻译过来是什么意思我记不大清了。” W?a?n?g?址?发?b?u?Y?e?í????μ???€?n?②???Ⅱ???????o?м

我应了一声,随即我们三个就走了进去。夜幕降临不久,现在酒吧里的人还不多,零零散散地能够听见口音各异的交谈声。

我没有提前做过功课,因此就不知道这有什么特色。郁泽安问我喝点什么的时候,我只能说:“要不就看你推荐着来吧,我平时对这个也没什么了解。”

“小裴平时不自己买着喝?给你点了朗姆和苦啤酒调的,来都来了,不知道喝啥就尝上招牌吧,”他略有深意的目光在我和陆知昀之间逡巡,不知是真的打去我还是说些让我融入不进去的话,“我以前学习压力大的时候老喜欢来一杯,后来还把这个习惯带给知昀了,哈哈不过应该挺适合现在的他的。”

背景是爵士乐队翻唱的《友谊地久天长》,主唱大约也是个学生,看着年纪不大的样子,萨克斯低沉的音色混合着周围酒杯碰撞的声音到别有一番风味。

我侧身,偷偷看着陆知昀是什么脸色,但他同时也紧张地抬眼看了一眼我,刚与我对视就飞速地移开了视线,让我一下子放下心来,再说话之前甚至没忍住跟着后面的乐队哼了两句。

“好久没来爱丁堡了,上次来这里可能我本科都没有毕业,一转眼这么多年都过去了……”郁泽安轻轻感叹,我听得一清二楚,但这些话题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参与,而陆知昀用手托腮看着乐队的方向,好似也没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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