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78(2 / 2)

加入书签

吃完饭后,我打算去楼下买点菜,我哥要去开会。我在同一个摊位买了一堆菜,买菜的大妈便塞给我两根葱。我提着一堆菜经过楼下那下棋的小亭子,跟那大爷打了个招呼,然后站在那里看他下了会儿棋。

他同伴一走,那大爷便让我上。我新手一个,但是那大爷还挺照顾我的,说丢两颗子和我打。

结果丢了两颗子过后,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菜,一下子把他给将死了。他立马翻脸不认人,说我玩赖,该回合不算数。

我同意了,说先回家有点事,下午再来和他下。

在波士顿上艺校的时候,那个带西班牙口音的历史学教授曾说过,所有抽象的观念都能够具化为实体的物事。

那我觉得,执念这东西,就像个扛锄头的人一样。它在记忆的土地上用力翻犁,一次又一次不停地掘起一些陈旧的东西,让我继续坚守那些执念,永远束在自己的包袱里。

可我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执念很深的人,在我知道自己是同性恋的那一刻以及往后,我都没有想过要让别人认同我。因为我觉得,不需要所有人都认同,只要我在意的人认同我就可以了。

整日里只知道读书写字吃喝玩乐的小孩,第一次考虑这么深刻的社会学话题,关于同性恋,关于他自己。

当时确定了我自己的心意之后,我第一反应不是为自己感到恐慌,而是在想,林远珩能不能跟我一起面对这些?他会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

我心想只要他不在意,我也会不在意,可如果他在意,我也会很在意。他如果害怕,那我会更害怕,害怕那些流言蜚语,害怕那些另类的打量,害怕一切。

原来我把他当成精神支柱,是从学生时期就开始了。

我想得很复杂,但我哥好像从来没有像我这么纠结过,他很坦然。和他确立了关系之后,他照样我行我素,该吃吃该喝喝,好像一点都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这样一比起来显得我很小家子气,而他像是一个无惧风雨特别有担当的大人。

我哥的骨子里一直有一种无视一切孤傲的性子,从我第一次见他,就觉得这世上没有他所畏惧的东西。

他好像把人情世故世间万物都尽收眼底,他的身体里有一种破坏性的不顾一切,像随时可以冲破他身体的樊笼,他没有牵挂和寄托,也没有任何顾虑。

有一天晚上我睡在床上,告诉他我心里的这些想法。

我哥睁开眼睛看着我。他的眼睛很好看,好像是从那时我就开始被他的眼睛吸引。

他那个时候还是一个初中生,我也是。他裹紧他的那床被子直直地看着我:

“以前是这样,但现在有了。”

“有什么?”

“有顾虑。”

“什么顾虑?”

我哥没在回答我,他闭着眼睛,然后说:

“困了,明天升旗,睡觉。”

小时候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喜欢听他的一些指令,因为这让他看起来像一个十分有尊严的比我大的人。可是那一次不知为什么,我却乖乖听话,闭上眼睛睡觉了。

我哥脾气太好了,他对我的爱毫无保留,以至于就这样轻易地原谅了我。上回的事情就这么轻易地翻篇了,我又开心又难受,我其实不应该拿自己和眼泪当成武器来对付他,这对他来说太不公平了。

我其实也不想做那种有恃无恐的狗东西,可是我发现一遇到事情我就容易这样。这不是我的本意。

初秋的时候,Christine接到了一个国外的项目,我哥即将出差去国外展演。

其实回国之后我哥就很少接国外的项目了,一方面是出于之前的舆论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想换一个环境,让自己更加得心应手地发展。

但是既然有项目送上门来,钱都砸到家门口了,哪有不赚的道理?

他问我想不想和他一起去,可以顺便度假。

其实我很想和他一起,可是睿智学校排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