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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没给时暮,自己意兴阑珊地打开,“我看看是何物。”
先从里面拿出一张写得满满的纸,这人一看便皱眉,“以后真要好好教你写字才是。”
“你别管我字写得怎么样。”时暮趴到他腿上,拿过药包,倒出里面一团团的白色小纸包。
“这是我帮你出征准备的药,你带着,发热的时候就按单上所写症状对症用药,没用就赶紧换一种。”
对他出征所患感染病症,时暮目前倾向于蜱虫叮咬,蜱虫引起的病症有很多,但很多都是广谱抗菌素能解决的。
但时暮也怕,万一是别的真菌、中毒、过敏,药还是不对症,怎么办?
如果能确定是什么病症就好了。
谢意没想到他这么有心。
其实出征也有军医随行,虽然不比他医术高明,但常规病症总能解决的。
但他心里装着自己,叫谢意感动,侧头又碰了碰他的唇,“晏和谢时公子怜爱。”
这人眉宇间露出温顺,故意软着口气,学那柔弱无力的女子,叫时暮无语得牙根都痒了,仰头在他唇上咬了一口,咬得他抽凉气。
“如此,我也要咬。”
亲昵打闹间,忍不住又折腾起来。时暮真庆幸有这种特殊体质,若是普通男的,应该已经被他弄死了。
后果就是,第二天,真的完全起不来。
听到他安排成纪回去替自己告诉江小兰,索性放肆地睡。
中间被投喂了几口吃食,再次醒来已是傍晚日落。
宛如回到在三甲医院时的社畜生活。值完夜班,一天一顿,往死里睡。
第二天泡澡时,时暮才发现昨晚自己在他脸颊上抓了细细一道。
忍不住愧疚地碰了碰,被他揪住手指,琢磨着手指笑问:“明明也没有指甲,怎么那么能抓?”
时暮:“呵呵,自作自受。”
洗干净,换了一身月白罩着软纱坎肩的锦袍,坐在铜镜前由着他替自己束发。
这人也是被伺候惯了的,束得并不娴熟,最后用一顶小巧的玉冠,弄了简简单单一束马尾。
一起吃过晚饭,谢意才骑马送人回家。
虽说睡了一天,但骑马久了还是腰酸,进了东市,坐在前面的人闹着要走路,谢意只好抛了缰绳,陪他慢慢往海棠巷走。
这匹白马鞍上有凌王的四爪金龙印记,跟谢意久了,会自己回去。
东市不比西市,没有十里灯火,舞凤翔鸾的街市,也没有碧瓦楼上的膏泽脂香,琼浆扑鼻。
有的只是穿着朴实的卖香饮、糖串的小贩。
乌金西坠,星月渐升。
两个人牵着手,走在东市的街道上,叫时暮感受到了在现代不曾体会到的,恋爱的甜蜜。
忍不住想,若他不是皇家之人,不用参与炮灰剧情,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商人,或是个小官。自己看病赚钱,养他也行,不知道该有多幸福。
想着,眼眸轻灵一转,出声找了个话头,“听说,你是先皇亲封的亲王?比那两个皇子都高一级?”
谢意瞥他一眼,意味深长地开口:“某位大夫不是不在意金银权势,连亲王妃都不愿当么?”
这天底下哪有人不爱金银权势,那不是跟着你要噶么?
但凡你不作……
时暮让自己的语调轻快起来,像是闲聊一般,“既然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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