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卖身还债(1 / 2)
第164章 卖身还债
半小时后,源玉子瘫软在沙发上,捂着小嘴,指缝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口水。
她目光涣散,一副被玩坏了的样子。
「咕噜·——」
咽口水的声音响起,紧接着是低低的咳嗽声。
馀韵一波波袭来,源玉子不停地咽口水,但还是漏出来不少。
就算伏见鹿再迟钝,也该发现异常了。他摸了摸源玉子额头,烫得吓人,白皙的脸庞如火烧云般妩媚。
「你是不是过敏啊?」伏见鹿皱起了眉头:「对玫瑰花过敏吗?要不要我叫医生?」
前后两次捏脚,他都在水桶里加了花瓣。说不定源玉子就是对这东西过敏,
所以才会出现皮肤泛红丶神志不清丶流涎语的症状。
「不丶不.——·用———」
源玉子想起身逃跑,但身上软趴趴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她感觉自己就像是煮软了的乌龙面一样,挂在沙发边上,实在是太丢脸了。
「确定不用?」
伏见鹿也不想大冷天背着她找医生,这种桥段只有在小学生作文里才会出现。再说了,他又仔细观察了一下,感觉源玉子的症状不像是过敏,更像是发烧-—-可发烧也不会流这麽多口水吧?而且还一会升温一会降温的,总之很怪。
他把源玉子抱回房间,平樱子趴在纸箱边看着,那眼神就像是在看变态一样。
伏见鹿回过头,平樱子立马缩回了箱子里。饶是如此,他还是注意到了平樱子的眼神,叉着腰质问道:「你这什麽表情?法律条款都背完了吗?」
一「背完了」
平樱子丢了个纸条出来。
伏见鹿当即变身,切换「邪恶大人』形态,冷笑着说道:「那我来考考你」
光这六个字,就足以让人血压升高。
「日本刑法规定,犯罪的成立需要具备构成要件有三要素,分别是该当性丶
有责性,以及什麽?」
「违法性」
「日本民法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什麽为生效要件?」
「登记」
「日本商法规定,股份公司的设立需由几人以上的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七人]
看得出来,伏见鹿根本就不是奔着考校去的,单纯是为了难倒平樱子而出题,从一开始的刑法,问到了民法,最后恬不知耻地转问商法,属于是超纲中的超纲。
但平樱子都一一回答正确。
按说伏见鹿该感到欣慰才对,但他却觉得很不爽。要是学生什麽都会,还要他这个老师干什麽?源玉子卷就算了,你这小家伙怎麽也跟着卷起来了?
「小孩子家家的,少看这些空洞的东西,法律越学越没人性!你这个年龄段,正值天真浪漫,就该看些漫画书———-等着,我给你去拿几本。」
说完,伏见鹿转头就走,准备把自己珍藏的漫画原作分享出来。他买漫画不是随机买的,而是挑选那些日后有收藏价值的漫画原本------等再过二三十年,他就能拿这些九十年代的绝版漫画狠狠地圈二次元死宅一大笔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