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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用同样的方法传音:[这就说不准了,文曲星转世的出现,一是为了给白素贞抬身份,二是为了匡扶大宋江山,而如今……]

对了,现在是什么朝代来着?

团长:[很显然,没有水漫金山,没有雷峰塔,甚至王朝都不一定是宋。不过他们给孩子起名仕林,显然也是希望孩子走读书的路子的,我的空间里有一支文曲星用过的笔,正好送给孩子。]

大圣:???!!!

团长:[并非法器仙器,只是一支文曲星用过的好笔,寓意极好,也能增加几分才气……怎么了?]

大圣:[你去过有天庭的世界了?]

团长:[没有,是你送我的,虽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你会送我毛笔,不过可以推测,你当年直接上天庭搜刮了一番,文曲星应该是正好路过……]

大圣回忆中:好像的确有这么回事。

在大圣的记忆中,自己上天庭给库洛洛要礼物的时候。

蟠桃园的叶子都被薅了几片,是个神仙都得意思意思。

也的确搜刮了不少没用的东西。

毕竟像老君这种法宝众多还能生产宝物的神仙并不多。

文曲星这种神仙,在凡间极其重要且香火鼎盛,但是在送礼的实用性这一块上,他还没隔壁织女实在。

织女二话不说拿出了十几匹用来制作天衣云锦给大圣。

文曲星……大圣大概是路过的时候看到对方正在写字,就顺手薅对方的笔。

大圣:[这不是巧了嘛!正好给孩子送礼。]

团长:[是啊。]

在古代当过皇帝的团长表示,这笔的质量是绝对没的说的,应该是文曲星用天界的材料做的。

用几辈子不带坏的。

团长在古代拿出来的时候,没有一个读书人不为这支笔如痴如醉的。

但是它就是一支没有任何特殊效果,也承受不了任何法术加载的普通的笔。

对团长来说,还没魔法界的自动速记笔好用。

敲定了要送礼的内容。

大圣也表示,相逢即是有缘,他也正好有礼物送给孩子。

许仙看着对方不是来抓他娘子的,就已经恢复了热情好客的态度了。

如今更是说什么都要邀请三人来家里坐坐。

“别看我家住的偏,我家娘子法术高强啊,家里装修摆设,那可都是比着知府家的来的。”

“要不是我们家只有几个人,房子太大会瘆得慌,那变个王爷府邸都是成的。”

“那就叨扰了,说实在的,追了这蛇妖三天了,都没能好好眯一会儿。”

陆小凤当下表示,他虽然身上没带什么适合孩子的东西。

但是他带酒了!

送不了孩子东西,但是他可以和孩子的爹娘痛饮一番。

陆小凤从腰后摸出了一个小巧的玉葫芦。

“这叫通域葫芦,别看小,里面装着好几缸酒呢,那可是皇宫里才有的佳酿。”

提到自己最心爱的宝贝。

陆小凤忍不住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自己为了获得它吃了多少苦。

又忍不住感叹,没有修炼天赋的他,为了打开这个法器,那是糟了多少罪,才修出了一点点灵气。

“幸好成功了,否则我就只能黏在七童身边,想喝酒了让七童给我开葫芦。”

“好好好,那就一醉方休,在我们家,除了雄黄酒,什么酒都能喝,喝醉了也没什么,我配的醒酒药效果绝佳……”

许仙很高兴家里能来客人。

然而一转身,硕大的蛇妖尸体再度映入眼帘。

“啊!我就说我忘记了什么事情!”

许仙兴奋的来到了蛇妖尸体旁边检查。

“这可都是上好的药材啊。”

花满楼、陆小凤和大圣整齐划一的看向白娘子。

这位也是蛇妖啊,您当着您妻子的面,这么说真的没问题?

很显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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