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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的牙齿扎穿一个洞。我眼睛定定看着他的身体,那里真的有一个洞,所以是他咬穿了我。我马上意识到不对,那是他穿的洞,我不是在照镜子。

我记得它,我还细心地帮它涂过红霉素软膏。它本来已经差不多长好,现在看起来又发炎了,四周泛着不正常的红色。我猜他会不太舒服,伤口发炎会刺痛、发热、发胀。我也在同样的位置感到等质的痛感,我在与他享有同一种知觉。

我其实反而觉得轻松了,我们不能这样下去,本来是我想要先走,他给我一个很好的让我离开的理由。他结婚不关我事,我不是在吃什么飞醋,我也不是想要和他在一起,这个词只是想一想都足够我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我只是想他需要我,他最好在其他人身边的时候也一样需要我,不如说,他是在别人身边却最需要我这件事才让我最快乐。

等我们重新躺在床上,从那样一个角色回归成我们自己,我才要再一次问他,他到底是要和谁结婚,婚约是什么时候的事,他不许对我说谎话。

他告诉我真相,他的婚约早在他和Alvin交往的那一次之前,甚至还早在我回国之前。对象是老太太的一个学生的儿子,反正差不多就是电视剧里的那些商业联姻,两个人可以去能结婚的地方结婚,去拿一张有法律效力的结婚证,再去办一场婚礼。

这个真相不是我想听的,没有多大意思,比不上他五年前就和人领养一个儿子,现在儿子上小学,要来找他补数学。我精神松懈下来,恨铁不成钢地用力戳他的肩膀:“人家不远万里去一个支持同性婚姻的地方举行婚礼,那是矢志不渝的浪漫,结果被你们这种人玩成生意!”他不反驳我,是承认我说的话百分之百有道理。生意多好,生意比爱好多了。

“那你什么时候结婚?”我问他,“我要检查一下我的签证。”

他还是笑,假装在查看他的schedule:“……大概明年春节?”

“不可能。”我毫不留情地戳穿他。

“真的。”

“放你的屁。”

“你好凶啊……”

我也觉得我好凶,连装都忘记装一下。我凑近他,我们鼻尖对着鼻尖,我舔他嘴唇哄他,我怎么可以这样,我才不会对他凶,我最喜欢他。“明年的春节正好,我去给你当伴郎。那有我在场,你还能结婚吗?你觉得你讲得出婚礼誓词来?”

“讲不出。”他点头承认了。我盯着他讲这三个字的口型,那个不字就像是在索吻。我一口咬上去,算他够诚实。

怎么说,他准备要去见他的未婚夫了,他告诉我这件事就是因为他们准备见面。费其钧,那个人的名字。我读了两遍,骂好难读。如果这个名字好读,我就要骂它很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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