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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天意难违(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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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传薪卖了两朵明灯花,以及咒语。

【店主给出了最新的商品列表:一把淬了毒的匕首,多了个六个月寿命。】

【体力药剂:8个月的寿命。】

【一个制作精灵的机械小丑玩具,蒸汽时代产物,上弦后会疯疯癫癫的扭动:1年的寿命。】

淬毒匕首,赵传薪咋也想不出这玩意儿能有啥作用。

体力药剂,去暗影森林后,这玩意儿的价值才体现出来。

所以,体力药剂是必须购买的。

最后一个机械小丑玩具,赵传薪就有些摸不到头脑了。

这是个古董?

别说在日记中,就算现实里,他算是个搞艺术的手艺人,可也不愿意碰古董。因为不能吃不能用,还那麽贵。

但是,按照那个「越看似没用最后价值越大」的定理,赵传薪决定咬牙买下它。

这日记看似人畜无害,实际很反套路的。

5瓶体力药剂,1个机械小丑玩具,直接花了他4年4个月的寿命,还剩2年8个月的寿命到帐。

还待继续,却冷不丁抬头看见于大坤拎着什麽东西前来。

「小赵,给你带了一点晒的榛蘑干,别的也拿不出手。多亏了你帮忙,要不然羊一准丢了。」

赵传薪顺手就接了过来,一点不带客气的。

「好东西!」

于大坤搓搓手,有点不知道该怎麽接。

一般送东西,大家都会来回推辞。

赵传薪可倒好,压根不懂谦让。

于大坤讪笑:「那啥,那俺就回去了。」

「慢走啊于大哥。」

没多久,德福带领的少年「工人团」就来了。

有鼻涕娃一脸崇拜道:「伯,俺爹说你老厉害了。没人敢在老鹰沟过夜,你是鹿岗岭村第一个。」

赵传薪收起干榛蘑:「你爹说得对。」

直接把小孩子都给整不会了。

「俺爹也说你厉害。」

「俺家也说了。」

得!

ONE night in老鹰沟,我赵传薪一战成名。

赵传薪没发现赵宏志的身影,就问德福:「宏志那孩子哪去了?」

德福想了想:「可能去看他的套子去了。」

正想问啥套子,就见赵宏志兴冲冲的拎着什麽飞奔而来。

「叔,我套了一只野鸡。」

小家伙拎着的,赫然是一只长翎野鸡。

一群小娃子全都露出羡慕之色。

「拿回去给我奶和我娘补身子。」

赵传薪赶忙制止:「等等,我给你钱,你拿回去给你娘买肉,这只野鸡卖给我了。」

说着,把这段时间购物找零的铜钱,都穿在绳子上,一股脑的塞进了赵宏志的怀里。

赵宏志接过铜钱,脑袋有点发蒙。

他家或许有存款,但从来不会拿给他看。

其他鼻涕娃也是如此,第一次看见这麽多的钱。

「愣着干啥,拿回去给你娘。你娘要是不收,就说拿回来我也不要。你娘要是收了,那就当我没说。」

刚送来了榛蘑干,马上就有野鸡,这就叫天意。

既然天意让他小鸡炖蘑菇,那麽天意难违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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