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905章 民不与官斗(2 / 2)

加入书签

“呵呵,不错,就要这麽干,既然他们已经认罪,我们就把我们自己调查的结果发出去。

最後附上此案的审理进程。

记住不要夸大其词,也不要胡编乱造,我们就实事求是的报道。

本王就不信他李治敢在风口浪尖上,还敢徇私枉法。哈哈。”

李慎哈哈一笑,这就是媒体的力量,这就是舆论的力量。

李治跟柳家不想闹掰,他肯定会跟柳家说这都是李慎的奸计,自己也没有办法。

想要把自己摘出来,可是李慎当然不能如他所愿。

李慎就是要把李治树立成大公无私的典范,让民间对李治的好评如潮。

这样不但可以达到李慎对付柳家的目的,还能够让李治心里膨胀一下。

“王爷,这样一来,会不会让民间对朝廷失望,这一次犯罪的官员就有十二人。

这还不包括牵扯出来的其他官吏。

这会让朝廷名声受损,陛下那里是不是要询问一下?”

王玄策有些担忧,这麽多的朝廷官员知法犯法,会不会让百姓对朝廷失望。

“不会,这才能够证明朝廷想要肃清吏治的决心,你在报纸上要把这一点呈现出来。

大肆宣扬陛下的英明神武,太子殿下的勤政爱民,并且鼓励百姓勇於检举揭发。”

李慎摇头说道。只要马屁拍的好,好处一样不会少。

“王爷的意思是让民告官?”听到李慎的话,王玄策眉头紧锁。

“怎麽了?”李慎反问。

“王爷,臣并不是反对,只不过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

民告官最後吃亏的还是百姓,还会有人因此丢了性命,所以一直以来很少有民告官的事情。

王爷如此鼓励,恐怕.....不太好。”

虽然王玄策也是官,但他还是站在百姓一边,毕竟纪王府对百姓还是很不错的。

民告官本来就已经是以下犯上。

大唐律法严苛,告状也是有严格要求,必须经过县丶郡丶州丶都督府丶最後才能够来到长安城。

越级上告就算是“越诉”,属於犯罪行为,按规定笞刑四十。

所以一般情况下民告官都是先打四十笞刑。

王玄策熟读律法当然知道这一点,对纪王说的鼓励百姓高官持有保留意见。

他觉得这样会害了百姓。

而李慎有不同想法,如果官府犯了错,百姓选择忍气吞声,那以後官府定然变本加厉。

长此以往下去,整个地方的百姓都要受苦。

“玄策,你这个想法不对,我大唐吏治清明,怎能被几只臭虫所污染。

本王明白你的意思,可这种事总不能一直指望朝廷自行发现吧?”

李慎有些生气,他感觉王玄策的这个想法有问题。

“王爷,若是普通小吏,告官倒是无可厚非,可有时百姓也是无能为力。

臣做过几年县令,深知官场的水有多深。

不要说是小吏,就是地方的豪强百姓也不一定告的赢。

他们跟官府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很多时候百姓告状,官府都会以各种理由不受理。

甚至还会倒打一耙,说百姓故意诬陷,想要讹诈钱财。

这种事情臣在官场这麽多年,已经司空见惯,只有朝廷出手才能够还百姓一个公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