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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嘴,凯茜。”

“何必遮遮掩掩呢?毕竟他如此美丽。如果我是你,不出半天,整个苏格兰场都会知道我的新恋人是一位金发碧眼的白马王子。”对方调侃道, “其实我们私下早有猜测,因为你最近看起来状态很好。考虑到你不久前才因为一场事故而陷入昏迷,我们都想知道是怎样神奇的治疗让你恢复得如此之快,而且还愈加精神焕发……噢,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

这就是四十二不太乐意回苏格兰场的原因, 如果她的老朋友们愿意把自己的洞察力用在办案而非八卦上就好了:“这和亚瑟一点关系也没有。”

“很好,现在我们知道这位绅士的名字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凯瑟琳说,“在正式讨论你们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之前,先回答我几个问题——你们到几垒了?我们的白马王子先生在床上表现如何?像他的外表一样端庄优雅?亦或是出乎意料地狂野?又或者他有些不便对我们透露的小癖好,比如……”

“迟早有一天我会杀了你。”四十二说, “所有人都会知道是我干的,却找不到任何证据,最终法庭会宣判我无罪,泰晤士报的头版标题会称我为'第二个OJ辛普森①'。”

“好吧,看在我命不久矣的份上,告诉我你们几垒了。”

“什么也没发生!”多亏这些毫无边界感的英国佬,现在她觉得像日本人那样保持冷漠的人际关系好像也不错,“拜托,我们才认识两周。”

事实上,她昏迷的时间远比其他人知道的要长,但那牵扯到一些里世界的问题,不方便对外解释。

至于遇见亚瑟……那大约是她醒来一周后发生的事情。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她和孩子们一同待在公寓的客厅里。格蕾和乌尔宁加尔在壁炉前烤香蕉和棉花糖,四十二则坐在摇椅上看书,火堆散发出的暖意让她有些昏昏欲睡。

九点钟左右,门铃忽然响了起来。

好在英美虽然有点血缘关系,但不是一个自由到人人都有枪玩的国度,四十二以较为放松的心态打开了公寓的门——当然,她在右手边放了一把长柄伞,以防门外有不速之客突然掏出砍刀。

门外站着一名身材高挑的金发男子。他长着一张似乎只会出现在《名利场》杂志封面的英俊脸庞,怀里抱着一个同样漂亮的男孩。介于他们在外貌上的相似程度,“你们是父子吗?”显然是一个多余的问题。

“需要什么帮助吗?”

“这么说可能有点冒昧。”对方露出了一个凄苦的微笑,“请原谅,外面的风雪实在太大了,如果可以的话,能让我和我的孩子进到公寓里说话吗?”

一位带着孩子的单亲父亲难免会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更何况他怀里的男孩看起来如此年幼(可能还不到十岁),正被大雪冻得瑟瑟发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一见到那孩子,四十二心里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切感,让她无法对他的遭遇置若罔闻。

“当然,我们刚好有些热茶……”

事后她才知道他们父子俩都是龙——会喷火的那种,这点风雪根本造成不了任何影响。那个孩子之所以发抖也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他被自己的父亲强迫服下了返老还童药才会变成小孩,实际上他早就成年了,被父亲抱在怀里让他觉得很丢人。

最重要的是,假如她知道对方十分钟后会说出“其实我是您前世的丈夫,这是我和您的孩子”这种荒谬至极的话,当初她是绝对不会放他进来的。

四十二将思绪从回忆中抽离:“另外,我最近气色转好是因为我戒了烟酒。”

虽然格蕾和乌尔宁加尔都不太在意这些,但她认为有必要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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